【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通过对外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解答公众和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
Ø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Ø 县级业务;市级业务;省级业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税发〔2011〕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国税发〔2012〕1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通知》(国总函〔2014〕5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全国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部分业务处理方式的通知》(税总函〔2013〕7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4〕59号)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县税务机关对外公开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提供涉税咨询服务。
(2)省税务机关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供涉税咨询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时间与当地税务机关工作时间一致,包括上线准备时间和人工服务时间。上线准备时间最多为30分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天提供自动语音服务。
(3)提供咨询服务时应使用规范用语,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通人工咨询服务前须播报免责条款和咨询服务人员工号。
(4)不能即时答复的涉税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不能按期回复的,应在回复期限内向咨询人说明。
(5)咨询电话出现故障,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26-4825357。